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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论文_刑事合规视野中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

来源:信息网络安全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2年05月23日 19:26:01
 
文章目录

一、“改正措施”与合规计划

(一)“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”的理论争议

(二)“改正措施”的实质就是合规计划

二、“责令采取改正措施”与刑事合规的共治理念

(一)刑事合规以共治为理念

    1.风险社会的影响

    2.企业自身的影响

(二)“责令采取改正措施”意在推进共治

三、“拒不改正”与企业责任的客观化趋势

(一)刑事合规与企业责任客观化

(二)“拒不改正”的功能符合企业责任客观化的趋势

四、结语

文章摘要:虽然《刑法》总则中并无有关刑事合规的规定,但分则具体罪名的规定可以成为推进刑事合规的规范基础,例如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。该罪“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”构成要素中的“改正措施”在实质上就是合规计划,“责令采取改正措施”体现了刑事合规“共治”的核心理念,以“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”作为客体要件符合企业责任客观化的合规立法趋势。而且,该罪以无限额的模式规定罚金,为推动刑事合规提供了充分的司法裁量空间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作者:周振杰 

作者单位: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 

论文DOI:10.16231/j.cnki.jhpc.2022.02.009

论文分类号:D924.3